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国家医保局7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信息互通与协同,做好医保数据资源管理,推动医保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利用。
这会如何影响药企和相关机构的研发创新?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金融分会理事妥宏武。
妥宏武表示,在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基本达到全覆盖的条件下,医保数据、临床数据有较大体量,相关数据的共享可帮助研发主体更精准地分析创新药需求、明确研发和改进方向,有助于提高研发效率、缩短研发时间。
《若干措施》还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这有助于解决哪些问题?妥宏武表示,根据基本医保“两定点、三目录,共付制”的报销政策,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可使用医保基金,目录外药品费用则由患者承担。设立商保创新药目录,这当中的药品可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报销,这有助于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间的协同性、衔接性,提高保障力度。保险公司还可据此开发不同产品,满足多元需求。
《若干措施》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妥宏武表示,这有助于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增加创新药市场需求。从药企角度来看,这会使得创新药市场需求和稳定性得到提升,从而拥有更多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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